學生個人意外保險

  為加強學生參加學校舉辦之校內及境內活動時,獲得的意外保障,本校為學生安排購買學生個人意外保險,每名學生全年保費9元。

保障由下列6種情況在香港境內發生而引致的意外:

1. 在校內及學校開放時間
2. 由學校所舉辦或安排之學校或教育活動
3. 乘搭學校所運作或安排的汽車途中
4. 由學校提供或安排的食物或飲品而導致食物中毒
5. 不明氣體(發生在第1及/或第2項情況下)
6. 前往學校上課或參加學校舉辦或安排之學校或教育活動途中

備註: 自付額: 政府或政府資助醫院及診所 - 免除自付額
       其他醫院及診所 - 每次意外之首港幣150元

 

 

保障項目 保障額(港幣)(每次意外)
1 死亡 120,000元
2 永久完全殘損(例如喪失四肢、失聰、失明等) 100,000元
3 醫療費用
(包括最高港幣1,000元之跌打及針灸醫療費用)
5,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