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個人意外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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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學生參加學校舉辦之校內及境內活動時,獲得的意外保障,本校為學生安排購買學生個人意外保險,每名學生全年保費9元。 保障由下列6種情況在香港境內發生而引致的意外: 1. 在校內及學校開放時間 備註: 自付額: 政府或政府資助醫院及診所 - 免除自付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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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項目 | 保障額(港幣)(每次意外) |
| 1 | 死亡 | 120,000元 |
| 2 | 永久完全殘損(例如喪失四肢、失聰、失明等) | 100,000元 |
| 3 | 醫療費用 (包括最高港幣1,000元之跌打及針灸醫療費用) |
5,000元 |